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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眼球经济”中的价值规律



作者:姜美芝    来源:IT华南网    日期:2007-09-05 02:49    字体大小: 繁体


  7月19日,三大门户新浪、网易和腾讯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三方正式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组建强大的“奥运报道联盟”。按照新浪报道,该联盟将共同宣传普及奥运理念,营造“宣传奥运、支持奥运、共赢奥运”的社会氛围,为广大网友和客户打造一个更加丰富、高质的网络平台。
 
  在新浪的官方报道中,一再强调的是奥运精神和奥运宣传理念,强调的是为网友和客户打造更加丰富、高质的网络平台。在这里,你甚至没有看到任何广告的痕迹和影子。新浪、网易和腾讯三大当家人在各自的高调发言中也鲜有提到广告。为什么会这样?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就是广告吗?
 
  这个谜团,在搜狐的张朝阳站出来讲话时豁然而解,让大家会心的一笑。张朝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,日前已经与奥组委方面取得共识,“一旦他们的网站涉及侵犯、争夺我们应有的合法权益后,我们肯定会起诉”。据悉,奥组委允许国内媒体对奥运进行积极、正面的报道,但是,非奥运会赞助企业如果打着奥运旗号进行营销宣传,或者通过这些活动进行盈利活动,“这些企业已经触及了奥运隐性市场,这是不允许的”。
 
  有鉴于此,就不难明白三大网络巨头为何要避重就轻,一再强调联盟精神层面的意义,而有意忽略其市场价值了。说白了,大家争的就是公众眼球,如果没有广告利益的纠纷,谁愿意走这么多弯路?
 
  虽然人们对互联网经济的认识在不停的变化,有的将其看作是信息传播渠道,有的认为是新型联系方式,归根结底,互联网经济就是一种眼球经济,点击率和流量是互联网企业和网站生存的根本。对此,搜狐的张朝阳在很早前就曾提到过眼球经济,算是对互联网经济形态的最原始认识。
 
  事实上,多年来中国互联网企业就是在吸引眼球中成长的,通过种种爆料甚至“恶搞”彼此吸引眼球,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。然而这一次似乎没那么简单,因为除了眼球经济的隐性利益之外,还有更直接的利益形态,那就是广告收入。如果说以前所谓的“法庭上见”是一种故作姿态的话,那么这一次很可能是玩真格的了。
 
  有部分业内人士从互联网发展的角度指责,认为搜狐玩的是垄断,不利于互联网业的发展。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浅见。如果没有像搜狐这样认识奥运会深层次价值的企业存在,奥运经济本身就会大打折扣,一届没有赞助商的奥运会同样不会取得成功。基于这种考虑,作为独家网络赞助商的搜狐,在营利性广告上的垄断是可以理解的,也是符合价值规律的。
 
  眼球经济,也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形态,一个组成部分,同样要遵循价值规律是毋庸置疑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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